2026年6月15日,《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新政策)已正式印发实施,2022年7月10日印发的《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》同步废止。
为支持人才在襄安家、激励人才创新创业,经研究决定,将2023年6月15日—2026年6月14日期间新在襄首次就业(含返乡创业)、按规定在襄阳缴纳社会保险、本人(及配偶)在襄阳市区无自有房产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的人才纳入新政策申报范围,补贴券标准和兑付方式按新政策执行,自领取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。请符合条件的人才于2026年12月31日前登录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,按程序进行申报,逾期将不再受理,请互相转告。
2026年6月15日及以后新引进的人才,按照新政策执行,具体申报公告另行发布。